8月2日下午,長沙市召開全力建設全球研發中心城市新聞發布會,對外發布《中共長沙市委長沙市人民政府關于全力建設全球研發中心城市奮力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科技創新高地的實施意見》《長沙市全力建設全球研發中心城市的若干政策》兩份重磅文件,明確提出到2030年初步建成全球研發中心城市,并明確了七大重點任務、20條支持政策。
長沙市全力建設全球研發中心城市新聞發布會。
長沙全力建設全球研發中心城市怎么抓、怎么干?一起來看兩份重磅文件。
中共長沙市委
長沙市人民政府
關于全力建設全球研發中心城市
奮力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科技創新高地的
實施意見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技創新的重要論述、關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貫徹省委、省人民政府部署要求,全力將長沙建設成為全球研發中心城市,不斷開辟發展新賽道、塑造發展新動能、增創發展新優勢,奮力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科技創新高地,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思路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將創新作為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把科技創新擺在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充分發揮比較優勢和獨特優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推進科技自立自強,以構建高水平創新平臺、高能級產業集群、高層次人才隊伍、高效能成果轉化體系、高品質創新生態為重點,充分激發全社會活力和動力,推動科技創新與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全力將長沙建設成為具有核心競爭力和世界影響力的全球研發中心城市,為實現“三高四新”美好藍圖、踐行八個 “走在前、作示范”、引領長株潭一體化發展注入強勁動能、匯聚磅礴力量。
二、發展目標
堅持功能布局基于全球、研發任務源自全球、研發資源來自全球、研發成果用于全球,引育一批高水平創新平臺,全面、系統、深入推進全球研發中心城市建設。在平臺引領、產業賦能、成果轉化、人才集聚、生態優化等方面取得明顯進展,在前沿引領技術和關鍵核心技術上實現更大突破,在新一輪科技競爭中贏得主動、贏得優勢、贏得未來,進一步推動長沙科技創新事業實現歷史性突破和跨越式發展。到2025年,全社會研發投入年均增速達13%以上,各類創新平臺達到2600家,其中世界500強企業研發中心、領軍企業總部研發中心等五類研發企業(中心)達200家以上,國家先進制造業集群達到3個,人才總量達到350萬,上市企業達到100家,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達到200家,“4+4科創工程”融入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建設,力爭國家實驗室、大科學裝置實現零的突破,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湘江科學城建設取得重大進展,成為更多重大科技成果誕生地和全國重要創新策源地,整體創新能力邁入國家創新型城市前列,全球研發中心城市框架基本形成。
展望2030年,各類創新平臺達3000家以上,研發企業(中心)達500家以上,綜合科技競爭力顯著增強,現代化產業體系邁入國際價值鏈高端,成為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全球研發中心城市初步建成。
面向未來,全面建成具有世界影響力的全球研發中心城市,成為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科技創新高地,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科技強國提供有力支撐、做出積極貢獻。
三、重點任務
(一)研發企業(中心)集聚工程
1.引育世界500強企業研發中心。招引世界500強企業建立研發中心,集聚世界頂尖科技人才、創新資源、技術平臺等,開展基礎研究、應用研究以及關鍵技術攻關等,承擔全球研發項目的關鍵步驟和大部分過程,帶動世界500強企業落戶長沙。
2.引育領軍企業總部研發中心。支持央企、行業領軍企業以及知名跨國公司在長設立企業總部研發中心,與先進制造業等產業深度融合,開展先進技術研發、產品研制,實現產業創新項目進展行業領先。
3.擴能升級企業研發中心。鼓勵在長企業的研發中心獨立注冊、獨立運營,加大研發投入,增加研發人員和設備,擴大場地規模,拓展研發業務范圍,提升研發中心能級,推動研發成果產業化。
4.建設外資研發中心。鼓勵外商在長依法投資設立研發中心、開放創新平臺等,支持其吸引國際化人才和資源,開展技術開發、產品研發等活動。
5.設立保稅研發中心。吸引國家和省級平臺、新型研發機構、高新技術企業等在綜合保稅區設立保稅研發中心,利用區內高端先進裝備、材料試劑低稅費成本優勢,開展應用研究、技術開發、產品試制、檢驗檢測和中試等,鼓勵支持建設共享實驗平臺。
(二)戰略平臺支撐工程
1.深化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以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為依托,強化科技基礎支撐。錨定“三區一極”戰略定位,發揮長沙在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的核心引領作用,探索更多可示范、可推廣的創新改革舉措,服務國家區域創新發展戰略。發揮長株潭科教資源優勢,輻射帶動全省創新協同發展,積極申創長株潭國家區域科技創新中心。持續強化政策供給,推動扶持政策迭代升級,高效集聚一批高端人才、先進技術裝備、研發服務平臺、投融資機構等創新產業資源,加快存量企業擴容、產業鏈條延伸,推動園區發展由量的增長轉向質的提升。
2.爭創國家級創新平臺。搶抓國家級創新平臺體系重構機遇,力爭三年內,新獲批1-2家全國重點實驗室,2-3家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6-8家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爭取國家醫學中心獲批,更多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納入新序列管理,支持深海電能變換裝置爭創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對標國家級創新平臺建設要求,梳理遴選100家高水平國家級創新平臺培育對象,建立國家級創新平臺培育體系,按研發投入情況予以支持。
3.推進省“4+4科創工程”。以“4+4科創工程”為依托,培育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加快推進岳麓山實驗室、岳麓山工業創新中心(實驗室)、湘江實驗室、芙蓉實驗室,以及大飛機地面動力學試驗平臺、國家超級計算長沙中心建設和運行,爭取納入國家實驗室管理體系或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規劃布局,積極發揮平臺創新輻射帶動作用。
4.布局新型研發機構。支持國內外高水平科研院所在長設立研發分支機構,開展技術攻關、成果轉化、人才培養等。支持高校、科研團隊與優勢產業深度融合,聚焦先進技術成果轉化、產業孵化和科研服務,建設新型研發機構。支持龍頭企業聯合院士等優秀科學家及其團隊,聚焦產業共性需求與技術攻關,共建新型研發機構。
(三)創新能級提升工程
1.加快建設湘江科學城集聚區。以湘江科學城為依托,培育 全球研發中心城市核心“引爆區”。持續放大岳麓山大學科技城 和長沙高新區“智谷”等在“大院、大所、大企業”高度集聚和 “鏈主、鏈長、鏈生態”協同發力的智力優勢和產業優勢,高起 點、高標準、高品位打造物理主承載空間,布局創新平臺、成果 孵化、產業培育三大功能區,打造成為全省乃至全國重要創新成果策源地、創新人才集聚區、創新產業增長極、創新生態共同體、創新發展新引擎。推動在長科研院所“騰籠換鳥”,在集聚區落戶或建立分支機構。聚焦計算科學、物質科學、能源科學、生命科學、空天科學,加快集聚一批國家級創新平臺。布局建設以下一代“天河”超級計算機為核心的“算網大腦”、新一代高重復率超強激光驅動加速器應用平臺,力爭實現國家實驗室、大科學裝置破零。加快建設半導體裝備產業集聚區、湘江科創基地。完善科技基礎設施配套,建設長沙科技成果展示館、技術產權交易所、碳匯交易中心、湘江科學城人才服務中心等,升級建設長沙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設國際化醫院、學校、社區。發揮寧鄉經開區、寧鄉高新區兩大國家級園區優勢,建設儲能材料、工程機械和醫療裝備成果轉移轉化承載區。發揮南部融城片區在長株潭一體化發展中的區位和科創資源優勢,打造成為長株潭科技創新、人才引育、成果轉化先行區。先行推動解放垸一大托新城等起步區建設,加快創建國家醫學中心。加快“天心數谷”建設,打造長株潭數字產業創新高地。支持雨花經開區重點打造人工智能、智能光學、智慧醫療產業創新研發基地。加強與湘潭綜合保稅區聯動。
2.加快建設自貿區長沙片區集聚區。充分發揮自貿區長沙片區先行先試作用,加快布局建設一批國家級創新平臺、企業總部研發中心、外資研發中心、保稅研發中心等。長沙經開區塊立足產業優勢,打造工程機械、汽車等制造業研發中心集聚區;黃花綜合保稅區發揮保稅、免稅、免證等政策優勢,設立研發設計、智造檢測服務等功能區;芙蓉區塊釋放現代種業優勢,加快建設長沙·中國隆平芯谷;會展區塊致力打造國際中高端會議會展承辦首選地,辦好中非經貿博覽會;高鐵新城依托區位優勢,打造數字孿生產業創新帶。一體融合建設松雅湖未來科技城,發揮好自貿區長沙片區、黃花綜合保稅區等外向型政策輻射效應,布局創新平臺、成果孵化兩大功能區,建好用好全國重點實驗室、算力中心、工業技術研究院等重大創新平臺。發揮瀏陽經開區生物醫藥、電子信息產業優勢,強化與自貿區長沙片區的創新和產業聯動。
3.打造“三基地”。馬欄山基地。圍繞視頻文創核心主業,聚焦高格式影視工業化技術業態,推進音視頻領域產業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平臺建設,打造音視頻產業研發中心基地。科大金霞基地。依托國防科技大學資源和軍民兩用技術、人才優勢,集聚重點央企、科工企業等軍民技術研發中心和中試基地,高標準建設數學研究院,打造軍民兩用先進技術創新谷。大澤湖基地。發揮望城經開區產業集聚優勢,以大澤湖·海歸小鎮為核心,集聚一批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等高水平創新平臺,吸引海歸人才、高層次人才落戶,建設創新創業及成果轉化中試產業園。
(四)產業集群賦能工程
1.賦能優勢產業升級
(1)工程機械領域。發揮起重機械關鍵技術全國重點實驗室以及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等創新平臺優勢,推動在高端液壓、電控系統、大型軸承和工程機械再制造等領域形成一批尖端技術產品,打造世界一流工程機械產業和研發中心,爭創工程機械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
(2)汽車及零部件領域。發揮整車先進設計制造技術全國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平臺優勢,推動傳統動力系統和混合動力技術優化升級,支持開展氫燃料汽車核心零部件突破工程;提升湖南(長沙)國家級車聯網先導區、長沙汽車創新研究院能級,加速交通設施車聯網功能改造和核心系統能力提升,推動長沙汽車及零部件產業發展走在全國前列。
(3)數字產業領域。積極參與國家“東數西算”工程,統籌發揮國家超級計算長沙中心、人工智能創新中心、算力中心、湖南大數據交易所等算力和數據資源優勢,加快北京大學計算與數字經濟研究院、長沙半導體技術與應用創新研究院升級發展,建設具有國家水準的工業互聯網平臺和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提升國家第三代半導體技術創新中心(湖南)、“三束”微納加工裝備應用技術湖南省重點實驗室等平臺產業賦能水平,打造國家數字產業增長極。
(4)新材料領域。發揮粉末冶金國家重點實驗室、極端服役性能精準制造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能源金屬資源與新材料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平臺優勢,以先進儲能材料、新型輕合金材料、先進硬質材料、先進碳基材料等為重點,加快創建國家先進儲能材料技術創新中心,形成特色鮮明的新材料產業集群。
(5)視頻文創領域。依托馬欄山數字媒體湖南省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平臺,爭創數字媒體制作與智能交互全國重點實驗室。加快實現自研全云架構、音視頻技術標準、工具軟件、集群計算等技術國產化替代。依托虛擬現實、空間計算、AIGC(生成式人工智能)、智能交互等技術創新,做強長視頻核心業務,大力拓展電影動漫游戲、文創衍生消費、跨場景應用等新板塊,加快新聞出版數字化轉型,大力培育數字文旅、數字娛樂品牌。做強產業投資基金體系,依托內容創意、科技創新生態,打造具有世界影響力的視頻文創產業集群。
(6)現代種業領域。依托岳麓山實驗室、雜交水稻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耐鹽堿水稻技術創新中心等創新平臺,前瞻部署研究多抗轉化體、新型基因精準編輯原型工具、基因設計合成等顛覆性前沿技術,加快鎘低積累水稻培育攻關,選育一批高產、優質、多抗的主糧、畜禽水產和特色經濟作物新品種,加快建設世界級種業創新高地。
2.支撐新興產業壯大
(1)航空航天領域。加快推動大飛機地面動力學試驗平臺投產達效,打造成具備設計、認證和驗證功能的世界一流試驗平臺。充分發揮國防科技大學全國北斗技術策源地功能,壯大長沙北斗產業安全技術研究院等新型研發機構,支持龍頭企業參與“星網工程”,加快建設湖南北斗時空技術創新中心;加快發展空間基礎設施、衛星通信、衛星導航、遙感等技術在內的衛星產業。
(2)生命健康領域。發揮化學生物傳感與計量學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以及芙蓉實驗室、國家醫學中心等創新平臺優勢,建設創新藥物綜合研發平臺,打造中南地區細胞藥物研發中心,開展轉化醫學和精準醫療前沿研究。堅持主流裝備、核心部件等高端醫療器械產品自主創新,加快建設楚天創新示范產業園和中國(湖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醫療器械產業園,打造醫療器械制造業集聚區。加快建設湖南省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范區長沙先導區。
(3)智能裝備領域。發揮機器人視覺感知與控制技術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創新平臺優勢,圍繞機器人基礎性、共性、關鍵性技術進行創新研究,推動智能機器人廣泛應用。依托國家高效磨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創新平臺,大力發展中高端數控機床主機,提高工業母機產業發展水平。推動高分子復雜結構增材制造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等產業賦能,加快突破大尺寸增材制造(3D打印)工藝,提升產業競爭力。加快建設湖南先進技術研究院,推動超精密制造等前沿方向技術攻關和產業化應用。
3.引領未來產業培育
發揮重點實驗室、重大科學裝置等基礎引領作用,強化原始創新和顛覆性創新,推動未來技術多路徑探索和交叉融合,培育未來材料、未來計算、類腦智能等未來產業,開展量子計算、量子測量技術攻關與產業孵化,搶占未來發展戰略制高點。積極爭取國家未來產業科技園建設試點,爭取布局國家未來產業技術研究院,加快構建未來技術創新、未來場景培育、未來產業生態體系,推動未來產業“聯點成線、聚線成鏈”,打造未來產業發展引領高地。
(五)成果轉化增效工程
1.發揮高校院所優勢。緊密對接國家“雙一流”高校及學科建設,以前沿科學問題為牽引,培育建設一批前沿科學中心、交叉學科中心,形成一批世界一流學科。深化市校(所)創新發展聯盟機制,加快推動在長高校院所先進技術成果就地轉化產業化。突出“算力、算法、算據、算網”核心驅動,推動前沿技術和底層技術快速迭代及創新突破,加速暢通基礎研究到產業化的通道。加快形成多元化投入機制,落實企業基礎研究投入稅收優惠政策,優化基礎研究長周期項目支持方式。推動高校院所與企業共建教學研究基地,用好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鼓勵高校購買先進儀器設備,按開放共享等規定使用。引導創新平臺聯合高校院所,組建面向行業共性基礎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的聯合實驗室,共同開展人才培養、技術攻關、成果轉化。支持企業牽頭聯合高校院所組建創新聯合體,承擔省十大技術攻關、市重大攻關項目等。
2.搭建成果轉化中試基地和應用場景。建設開放共享的中試基地,鼓勵基地圍繞尖端產品創制、概念產品試制、緊缺產品研制等中試需求,提供工藝改進、工藝放大熟化、小批量試生產、產品性能檢測等服務,實現“基礎研究一技術攻關一技術應用一成果產業化”全過程無縫銜接。打造一批可示范、可體驗、可推廣的科技應用場景樣板,建設全市一體化場景信息匯集發布平臺,為場景機會發布、場景能力展示等提供統一的平臺支撐服務。
3.完善成果轉化機制。建立高水平創新平臺數據庫,定期發布成果清單。設立“科技熱線”,建立成果轉化“綠色通道”,壯大國際化、專業化技術經理人隊伍,探索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專班制度、科技成果許可“先用后付”、成果轉化“先投后股”等改革舉措,深化科技成果評價、激勵、權益改革。鼓勵創新平臺將研發產品和技術在長沙首次發布,推動將長沙打造成為研發創新成果首發地、體驗地和引領地。加快首創產品在政府投資項目中的優先使用,引導首創產品市場化推廣。
4.強化區域創新協同。在粵港澳、長三角、京津冀等國內創新資源密集區域建設異地創新孵化平臺,推動在境外建立離岸創新創業孵化基地,探索“全球招引+飛地孵化+長沙轉化”運營模式,為長沙篩選和匹配全球科創項目資源。深化長江中游城市群等創新聯動,探索協同創新發展新機制,推動在科創資源、人才、成果和信息等互融互通、共用共享。
(六)科技人才強基工程
1.積極培引高層次科技人才。實施科學家引航工程、高精尖人才領跑工程,依托創新平臺資源,積極引進諾貝爾獎獲得者、兩院院士等一流科學家和創新團隊,對頂尖人才和團隊采取“一事一議”“一人一策”方式予以支持。探索柔性引才、人才基金等制度。大力培養使用戰略科學家,在重大科技任務擔綱領銜者中發現長期奮戰在科研一線、具有深厚科學素養,前瞻性判斷力、跨學科理解能力、大兵團作戰組織領導能力強且視野開闊的科學家。探索建立海外人才“蓄水池”制度,統籌市屬高校院所、新型研發機構設立海外人才專屬崗位,提供優厚薪資待遇和科研經費,搭建引進人才與重點企業服務對接機制。
2.著力發揮校友、湘商作用。充分發掘校友、湘商資源“富礦”,建設和壯大校友服務中心、湘商服務平臺等服務機構,建立健全校友、湘商基礎信息庫和跟蹤服務機制,優化校友、湘商投資興業、創新創業支持舉措,增強校友、湘商的歸屬感和榮譽感,發揮其在招商引資、招才引智等方面作用,著力形成校友、湘商企業大回歸的格局。
3.培育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建立院士、科技領軍人才結對培養青年科技人才機制,鼓勵青年科技人才擔綱重點研發任務。聚焦重點領域在高校建設若干個標志性學科,培育一批在國際上有重要影響力的杰出青年人才。加大優秀青年科技人才扶持力度,實施好青年人才“小荷”計劃、杰出創新青年人才及卓越工程師培育計劃等引才育才計劃。與境內外知名大學共建實踐基地,強化人才交流協同。
4.優化科技人才激勵機制。擦亮“科技湘軍”品牌,爭創國家吸引和集聚人才平臺,創新人才激勵方式,落實人才獎補措施。優化人才發展環境,深入推進“破四唯”“立新標”,探索形成以創新價值、創新貢獻等為導向的人才評價辦法。賦予人才更大科研經費支配權和技術路線選擇權,實施中長周期考核,鼓勵 “十年磨一劍”。鼓勵支持科技人才在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之間合理流動。優化管理服務制度,為符合條件的創新平臺人才頒發人才綠卡。引進國內外知名人才中介組織、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服務機構,強化人才服務保障。
(七)創新環境優化工程
1.充分發揮城市宜居宜業獨特優勢。發揮房價比較優勢,著力增強政策的精準性協調性,支持創新平臺購置商品住宅保障科研人員,在長沙居住滿6個月以上的科研人員家庭符合有關規定可直接購房,以更大力度精準支持科技人才住房需求。突出基礎教育、醫療等方面優勢,優化高端人才子女教育便利性,支持有條件片區高質量建設外籍子女學校,暢通就醫“綠色通道”,及時有效解決家屬就業等有關問題,更好為科技人才來長創新創業解決后顧之憂。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加快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促進各類創新主體高質量發展。
2.提升保稅和跨境研發便利化水平。對綜合保稅區實施功能分區,圍繞“保稅研發”功能,豐富“保稅+”業態內涵,拓展高端設備的保稅檢測、保稅維修等新型保稅業態。依法依規簡化保稅研發相關事項流程,持續簡政放權,推進綜合保稅區保稅研發服務便利化。依法依規支持各類創新平臺快捷辦理手續取得報關報檢資質,指導企業申請海關認證資格,為研發中心運營創造便利條件,為進口用于研發的貨物、物品提供便捷通關服務,推行跨境研發通關和跨境金融便利化,為符合條件的創新平臺提供綠色通道。
3.推動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完善科技金融債權融資體系和風險補償機制,推動科技型企業知識價值信用貸款和中小企業商業價值信用貸款擴面提質。設立科技創新引導基金,與長沙各類國資母基金、社會資本聯合成立科技孵化、創新創業、重大成果轉化等子基金,服務不同創新階段的重點企業。激勵創業投資主體投向科技創新,對投向科技創新的創業投資、天使投資及金融機構實施差異化管理,依法依規優化注冊成立流程。探索打造金融機構聚集的科技基金街區,形成創業投資產業規模效應。
4.引育高端智庫和服務機構。成立全球研發中心城市建設專家委員會,深化與中國工程院等高端智庫合作,廣泛吸引國內外頂尖智囊團參與建設過程,加快構建開放多元的決策咨詢機制。支持和引進國際國內知名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國際檢驗檢測平臺等在長設立分支機構。提升公共服務平臺專業化、便利化水平,推動公共服務平臺集群發展、科技服務“一站式”供給。
5.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積極探索建立與國際接軌的知識產權管理和服務體系,優化知識產權對外轉讓和技術進出口管理流程,推進知識產權領域國際合作交流,鼓勵國內外知名知識產權服務總部及分支機構來長發展,依法保護外來投資企業知識產權,支持企業海外知識產權保護。深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體制機制改革,在長沙知識產權保護中心設立知識產權保護“一站式”服務窗口,統一受理各類知識產權保護業務。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法治保障,推進商業秘密保護創新試點,爭創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區。
6.推動國際科技交流合作。擴大國際科技交流合作,加強國際化科研環境建設,形成具有全球競爭力的開放創新生態。瞄準世界科技前沿和國家戰略需要,支持高校院所、高水平創新平臺參與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為長沙發展擴空間、提質量、增動力。引進境內外高端教育、醫療資源,支持國內外知名金融機構、投資機構等在長設立分支機構,加快建設外商投資服務中心等外資服務平臺,繼續推進外國人來華“一站式”服務中心建設,探索極簡審批流程,建設國際化社區,提供高品質國際化社會服務,加快打造鏈接全球創新資源的對外開放前沿樞紐。支持在長企業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建設創業空間等,引進海外優質項目、成果和人才,催生國際化科技企業。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形成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部門齊抓共管、各方面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匯聚強大工作合力。市級設立全球研發中心城市建設推進領導小組,建立跨部門、跨領域的會商溝通聯動機制,統籌推進全球研發中心城市建設工作。
(二)強化政策支持。加大對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的投入力度,設立全球研發中心城市建設專項資金,出臺全力建設全球研發中心城市專門政策措施。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穩步增長,全面落實各類稅收優惠政策。持續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優化完善科研管理制度,擴大高校院所、科研人員科研活動自主權。突出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推動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機構全覆蓋,激發企業自主創新的活力和動力。
(三)強化要素保障。在土地規劃、財稅金融等方面加大對重點片區支持力度。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基金的撬動作用,引導社會資本投向科技創新領域,用好私募股權投資、專項債券投資、銀行信貸融資等各類投融資方式,構建多元化創新投入機制。完 善交通、醫教、商業、生活等配套設施建設,優先布局建設新型基礎設施。
(四)強化科學評估。對接國際國內創新中心城市,構建全方位、多維度的全球研發中心城市評價體系,定期評估進展情況,根據評估情況動態調整重點任務和目標,循序穩定推進。強化目標導向,完善各類創新平臺、項目等效能評估機制,提升產業賦能效益。
(五)強化創新激勵。持續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和風清氣正的科研環境,助推新技術、新產品品牌建設,為創新主體營造公平開放透明的競爭生態。建立健全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容錯機制,形成敢為人先、勇于探索的科研氛圍。實施全民科學素養提升行動,培育崇尚科學、崇尚創新良好環境。推動企業家創新精神和能力提升。強化宣傳引導,凝聚全力建設全球研發中心城市的廣泛共識和合力。
長沙市全力建設全球研發中心城市的
若干政策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實現“三高四新”美好藍圖、踐行八個“走在前、作示范”,全力建設全球研發中心城市,全面推動長沙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政策。
一、集聚研發企業(中心)
1.引育世界500強企業研發中心。世界500強企業研發中心在長落地,按“一事一議”給予最高10億元支持。并按每年研發投入增量部分的10%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
2.引育領軍企業總部研發中心。央企、行業領軍企業在長設立企業總部研發中心,按“一事一議”給予最高1億元支持。并按每年研發投入增量部分的10%給予最高500萬元支持。
3.擴能升級企業研發中心。對擴能升級、獨立注冊的企業研發中心,按新增投資的10%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并按每年研發投入增量部分的10%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對于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平臺的擴能升級企業研發中心按規定給予支持。
4.引育外資研發中心和保稅研發中心。新建外資研發中心和保稅研發中心,按投資的10%分別給予最高500萬元、200萬元支持。并按每年研發投入增量部分的10%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支持保稅研發中心開展整套裝備研制。對保稅研發中心的報關費用,給予全額最高50萬元補貼。
二、打造戰略創新平臺
5.爭取國家級創新平臺布局。建設國家實驗室、大科學裝置,按“一事一議”給予政策支持。新獲批的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按投資的10%給予最高5000萬元支持。新獲批組建和優化重組后入列的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給予最高500萬元支持,新獲批組建的全國重點實驗室通過國家評估后再給予最高500萬元支持。新獲批的國家企業技術中心、“一帶一路”聯合實驗室等國家級創新平臺,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
6.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爭取知名科研院所在長新設立分支機構,知名高校在長設立創新研究院,按照“一事一議”給予政策支持。支持高新技術企業與國家級創新平臺及高校院所組建新型研發機構,按投資的10%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試點事業單位性質的新型研發機構運營管理機制改革,支持其設立運營公司,鼓勵運營公司通過作價投資、許可、轉讓等方式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允許管理層或核心骨干以貨幣方式出資持有股份。
三、強化科技賦能產業
7.強化關鍵技術攻關。支持創新平臺承擔市“揭榜掛帥”重大科技項目、科技重大專項。支持企業與國家實驗室、全國重點實驗室、研發企業(中心)等創新平臺組建創新聯合體,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支持企業開展基礎研究,對企業出資給非營利性科研機構、高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學基金用于基礎研究的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按實際發生額在稅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稅前加計扣除。暢通創新平臺參與政府項目渠道,支持其承擔國家、省、市等各類技術攻關項目,參與科技創新各類事務。
8.強化創新成果轉化產業化。鼓勵擔保機構為以“先用后付”方式承接科技成果轉化的企業提供擔保服務,每年按擔保費的100%給予擔保機構最高100萬元支持。設立科技成果轉化 “先投后股”專項資金,在被投項目實現市場化股權融資時或發展良好后,將投入財政資金轉換為股權。支持創新平臺開放共享自有大型儀器設備,每年按服務收入的10%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
9.強化創新產品應用場景建設。支持各類創新平臺按政策新建和認定一批科技成果轉化中試基地。支持創新應用場景項目打造,按投資的10%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支持首創產品首次應用,按照首次進入市場合同金額30%給予研制單位最高100萬元支持。政府采購和政府投資項目優先使用首創產品,符合條件的可直接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
10.強化科技金融支撐。設立30億元科創引導基金,支持種子期、初創期、成長期科技型企業,設立20億元人才支持基金,支持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科創引導基金和人才支持基金獲得超額收益可按規定部分讓渡給創新平臺出資人或聯合投資方。擴大科技成果轉化母基金規模達50億元,設立一批子基金。引導銀行機構設立科技分(支)行,用好科技創新再貸款政策,加大對創新平臺信貸支持。
11.支持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支持國際高端智庫、先進檢驗檢測平臺、技術研發平臺、成果轉化交易機構等來長設立分支機構,組建后每年給予一定經費支持。支持設立長沙市高校校友服務中心、湘商回歸招商指導服務中心、湘商回歸服務聯絡站、駐外機構“湘商之家”、外商投資企業服務中心、全國學會長沙總部辦公基地等公共服務機構。
四、支持創新平臺重點片區建設發展
12.支持先行先試。市內重大改革舉措優先在全球研發中心城市建設工作明確的“一城一區三基地”重點片區試點。優先將重點片區納入自貿區長沙片區“飛地”園區,享受自貿區長沙片區相關政策,協商完善管理機制。
13.支持基礎設施建設。在重點片區優先布局5G基站、雙千兆網絡、大數據中心、人工智能算力中心、工業互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支持重點片區“筑巢引鳳”,鼓勵國有企業和社會資本建設研發場地,引進創新平臺。
14.加大用地供給和財稅支持。在重點片區內保障一定比例新型產業用地用于引進高水平創新平臺。在重點片區內推行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彈性年期出讓等產業用地彈性供應方式。鼓勵企業利用工業用地建設自持研發、設計、檢測、中試設施,可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之外計算,按不超過總建筑面積的15%控制。重點片區五類研發企業(中心)的稅收市級留成增量部分,主要用于本片區全球創新資源的招引、培育、擴能等。鼓勵重點片區建設項目申請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鼓勵重點片區申報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
五、加快創新要素資源集聚
15.大力引育高端人才。實施科學家引航工程,積極引進諾貝爾獎、圖靈獎、菲爾茲獎獲得者和院士等一流創新人才和團隊,給予最高1億元綜合資助;實施高精尖人才領跑工程,對入選人才給予獎勵補貼和購房補貼。世界500強企業研發中心、領軍企業總部研發中心、擴能升級企業研發中心、外資研發中心主要負責人,符合條件的可直接認定為長沙市高層次人才(C類以上)。對創新平臺柔性引進的達到國際級頂尖和國家級領軍層次的科技人才,簽訂工作合同且聘期在2年以上、每年在長沙工作 60天以上的,可納入長沙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
16.優化人才服務。人才政策“升級版45條”全部適用于創新平臺科研人員。向用人主體放權,推行高層次人才前置認定、企業自主認定。為高層次人才提供無抵押、零擔保“優才貸”。經認定的C類以上人才按規定享受個人所得稅財政獎勵。支持青年人才憑畢業證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直接落戶。允許創新平臺以長期自持等方式,購置商品住宅引進科研人員。創新平臺科研人員家庭持有長沙居住證6個月以上,且有工資流水或納稅證明,可在限購區購買一套商品住宅。對經認定的高層次人才發放“長沙人才綠卡”,可享受長沙戶籍人口購房政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繳存時間限制,依法依規享受就醫綠色通道及子女入學等系列便利政策。
17.支持開展國際和區域創新合作。支持創新平臺牽頭組織或參與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按實際到位經費的30%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鼓勵創新平臺開展國際科技聯合攻關,給予科技重大專項立項支持。支持粵港澳科創產業園建設,支持創新平臺聯合香港、澳門高校實施一批國際與區域科技合作項目。
18.暢通項目招引渠道。支持創新平臺開展上下游企業招引, 按照績效給予支持。每年按落地長沙項目總投資的3%給予異地 孵化器最高500萬元支持。每年給予長沙市海外孵化器(海外工 作站)基本運營經費支持。面向商協會、校友會、高校院所以及行業龍頭企業、國際知名投資咨詢機構等,選聘一批招商大使、招商顧問、招商專員及委托招商代理機構,按長沙市招商引資政策措施給予支持。
六、優化創新發展環境
19.提供跨境研發通關和金融服務便利。建立“白名單”制度,納入“白名單”的創新平臺享受進口研發用品優先預約查驗等通關便利。對暫時進口入境期限不超過一年的二手研發專用關鍵設備,經海關認可,可適當延長使用期限。支持金融機構為創新平臺和海外人才提供跨境結算、貿易融資、外匯業務等全方位跨境金融服務便利。設立匯率避險公共保證金池,符合條件的創新平臺在指定銀行機構辦理單筆簽約金額200萬美元(含)以下的人民幣遠期結售匯業務,所需繳納的保證金從公共保證金池扣減相應額度。
20.強化知識產權權益保護。世界500強企業研發中心、領軍企業總部研發中心因知識產權訴訟、仲裁、不實侵權指控等法律糾紛在國(境)外進行維權的,按照實際發生案件受理費、鑒定費、律師費等費用的50%給予每件最高100萬元支持,同一機構每年最高200萬元。創新平臺發生境內知識產權維權糾紛,每個案件給予最高5萬元資金援助。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與長沙市其他政策重復的,按本政策執行。各地各相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措施,確保政策落到實處。
掃二維碼用手機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