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業園區管委會、區縣(市)工信局:
為深入實施“三高四新”戰略,實現創新引領發展,完善制造業創新體系,促進長沙市制造業創新能力提升,根據《長沙市制造業創新中心認定管理辦法》(長政辦發〔2021〕71號)的規定,組織開展2022年度“長沙市制造業創新中心創建單位”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長沙市制造業創新中心創建單位”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屬于我市新興優勢產業鏈或重點產業集群的重點領域。
2、申報單位擁有代表本領域先進水平的研發力量,設立專家委員會,負責對制造業創新中心的發展方向、技術路線、建設規劃、項目計劃等提供咨詢意見。
3、申報單位有固定的研發隊伍,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技術人員占制造業創新中心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30%。
4、申報單位有獨立的辦公場地、優良的研發試驗場地和先進的研發試驗儀器設備。
5、申報單位已在市內注冊,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各股東實繳資本金總額不低于1000萬元。
6、牽頭單位須是長期從事某領域研究開發且有持續的研發投入,在該領域有核心競爭力,具備雄厚的科研資產和經濟實力,有承擔并較好完成國家、省、市或行業重點研發項目經驗的企業且上年度營業收入不低于3億元。
7、牽頭單位要有整合產學研合作基礎資源的能力,有較強的技術轉移和擴散能力,有較豐富的成果轉化和商業化經驗。
8、牽頭單位要有完善的研究開發平臺,有先進的科研基礎設施、儀器設備以及高端研發人才,具備為技術創新發展提供支撐的能力。
9、被列入嚴重失信名單或聯合懲戒名單的單位,不得成為長沙市制造業創新中心的牽頭單位和成員單位。
10、參與建設的單位應包含相關行業領域內若干家具有較強影響力和號召力的企業、科研院所、產業聯盟、高校等主體。
二、申報程序及要求
1、申報單位提出創新中心建設目標和計劃,制定創新中心創建和運行方案,按照《長沙市制造業創新中心認定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編制《長沙市制造業創新中心創建申報書》(附件2,一式二份,紙質膠裝,整套申報書按順序掃描成一個PDF格式的電子文件),報送所在區縣(市)工信局或工業園區管委會。
2、區縣(市)工信局、工業園區管委會按照有關要求,對《長沙市制造業創新中心創建申報書》進行初審,出具書面意見并將企業申報材料(紙質材料和電子文件)報送長沙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處(長沙市人民政府一辦公樓823)。
長沙市制造業創新中心創建單位申報全年受理。
附件:1.《長沙市制造業創新中心認定管理辦法》(長政辦發〔2021〕71號)
2.《長沙市制造業創新中心創建申報書》(模板)
聯系人:長沙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處 劉軍
聯系電話:0731-88666024 ,電子郵箱:569380251@qq.com
長沙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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